内蒙古自治区督导组严督实导教育实践活动
2014年06月10日15:41 来源:内蒙古日报
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,自治区13个督导组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,以认真较真动真的态度,从严从实抓督导。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、自治区主席巴特尔、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等省级领导同志亲自担任派驻12个盟市督导组第一组长,督查指导各盟市及联系点旗县(市、区)的教育实践活动,带头示范,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。
创新方式传导压力。按照“思想上严、标准上严、措施上严、纪律上严”的要求,针对第二批活动层多面广的实际,各督导组进一步创新督导方式,层层传导压力,不断激发动力。第一督导组选出12个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突破口,通过示范带动,有效解决督导工作“中梗阻”问题。各督导组通过建立与盟市督导组的工作例会制度、加强对旗县(市、区)的巡查、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、强化业务培训等,及时加强对盟市、旗县(市、区)督导组工作的指导,使各级督导组同向着力、相互协调,共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。第二督导组注重采取先到基层调研、后听旗县汇报的方式进行巡查,做到把握实情,相互印证,并将存在的问题、具体要求反馈给督导单位,有效传导压力。各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,通过调研走访、座谈会、个别谈话、设意见箱、专线电话、网上邮箱、信访接待等方式多层面多角度征求意见,对征集到的2万余条意见建议认真梳理,及时向所督导地区党委和“一把手”反馈,对意见办理情况跟踪督办。第六督导组采取全面评估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赤峰市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进行量化评分,防止活动降标准、走过场。第七督导组将学习教育、征求意见环节工作分解成若干子环节,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检验成效,确保督导工作规定程序不漏、环节不少,不留死角。
突出重点抓好示范。坚持把关键人、关键事和关键点作为督导重点,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,突出实效性。各督导组着重抓好“一把手”这个关键,推动盟市领导机关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旗县(市、区)党政正职发挥表率作用,确保活动组织得力、推进有力。第八督导组建立“一把手”约谈制度,对组织指导不力、活动不积极、示范作用不好的“一把手”,及时进行约谈,责令改正和补课。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、带头封闭学习,带头听取意见,带头推动整改,在活动中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。第九督导组组长带头学习研究、亲自讲党课,先后4次为所督导地区的党员干部作专题讲座,以自身学习体会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。各督导组坚持从高从严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,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,使中央及自治区领导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走在全区前列。翁牛特旗征求意见乡不漏村、村不漏组、组不漏户,解决问题建台账、列清单、立行立改的做法,以及旗委常委班子召开高质量、有“辣味”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,为第二批活动单位提供很好借鉴。和林格尔县率先参加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《行风热线》特别直播《书记来了》节目,现场征集群众意见、现场回答处理问题,切实做到开门搞活动。各督导组突出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,着眼重点任务抓督导。第四督导组督促兴安盟集中整治党员干部涉及“四风”的10个方面问题,关系群众利益的7个方面问题,联系服务群众的8个方面问题,对号入座认领问题,对症下药解决问题。
从严把关注重实效。各督导组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按照“到位不越位,督导不包办”的原则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第三督导组严把第一环节质量关,督促呼伦贝尔市认真组织开展“回头看”,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219家单位坚决予以纠正、返工。第五督导组通过明查暗访对通辽市边查边改、立行立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,目前全市已整改解决突出问题1719件,21个市直涉农涉牧部门公开承诺年内办好94件利民实事。第十督导组坚持统筹兼顾,督促巴彦淖尔市将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“四大行动”“六大工程”和“十个全覆盖”等民生工程有机结合,发放春耕贷款7亿元,专门为4万多户贫困户安排扶贫贷款3亿元。各督导组严把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关,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,细化谈心谈话、审阅方案、审核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流程,指导各地各单位向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联系点看齐,认真落实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,确保高质高效地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。第十三督导组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导“补课”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内容,撰写心得体会,反复修改对照检查材料,确保“补课”补到位。在各督导组的督促指导下,第二批活动单位认真梳理问题,列出问题清单,建立整改台账,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,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,通过“回访”等形式,向群众解释说明,做到问题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回音。呼和浩特市结合督导组反馈意见,确定9个方面32项专项整治任务,由市委常委和副市长牵头负责抓落实。包头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,投资79亿元对169个项目进行治理,深得群众称赞。
强化自身树立形象。13个督导组注重加强自身学习,严格遵守有关纪律,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,以良好形象、过硬素质开展督导工作。各督导组成立临时党支部,定期组织党组织活动;建立学习、会议、情况报告、请销假等制度,严格管理、规范工作;制定工作推进表,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分类指导,防止督导工作“一刀切”“一般齐”。第十一督导组专门制定学习计划,采取正副组长带头学、周末时间集中学、晚上时间个人学、用餐时间研讨学等方式,保证集体每周学1次、个人每天学1小时,不断提高督导人员素质。第十二督导组克服交通等困难,利用10天时间,行程3000多公里,深入阿拉善盟所属旗、苏木镇、嘎查村听取意见建议,全面掌握情况,确保督导工作有的放矢。各督导组以良好的作风抓督导,在吃、住、行等方面从严要求、不打折扣,用模范行动抓好督导工作,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督导人员树立了榜样。(内群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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