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职工发表论文论著注册专利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: 为了规范我院教师发表论文、论著和注册专利的管理,严格执行《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》,杜绝出现学术不端行为,特对我院教职工今后发表论文、论著和注册专利做如下规定: 一、论文、论著应限于教师本专业或教学、学生管理方面的内容。 二、论文、论著拟发表前需带稿件到科研处审批备案。经科研处审批备案后发表的论文学院方可给予资助或奖励。 三、教职工注册专利的,注册前应到科研处备案登记,且专利权人为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,学院方可予以资助。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。 特此通知
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16年12月14日 |